至于解约赔偿?
在这个渠道为王的年代,合同就是美购网自己拟定的,怎么可能会有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呢。
双方签订的是采购合同,甲方是美股网,乙方是紫罗兰化妆品公司。
合同上关于解约,有一条规定,当甲方需要进行战略调整或者品牌调整时,可以无理由下架乙方产品。
当然,已经销售的乙方产品,甲方会按时给予结算的。
至于其它的限制条款,那就没有了。
这样的合同,哪怕乙方明知道对自己不利,也一样是痛痛快快地签约。
因为你不签,多的是品牌厂家抢着签呢。
美购网本来就是国内最大的线上化妆品电商平台,现在基本处于垄断地位。
而随着电商的崛起,那些大牌化妆品还可以不依靠线上销售,因为他们拥有自己完善的线下销售渠道。而且,大牌化妆品嘛,针对的都是高端消费群体,更讲究体验和服务,所以线上销售肯定比不过线下销售的。
但那些相对平价的品牌,销售重心就完全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来了。
传统的线下渠道,经手环节众多,利润层层盘剥,导致销售成本高昂。
而且,想维护好众多的线下渠道,那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也是巨大的。
线上销售就简单多了,像花之物语,完全不需要自己组建营销部门,直接授权给美购网全权销售。
不但节省了高昂的费用,而且销售增长迅猛,利润率极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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