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只是做医女厨娘,他赢哲风看中的人,也须得身家清白身世干净。
而改嫁小寡妇,刺激了他的耳朵。
如一阵风,赢哲风欺身到了王氏近前,揪住了她的衣领。“你再说一遍。”
王氏差点口吐白沫翻白眼,哆哆嗦嗦,“百……百草诗与我本是妯娌,她她她……十四岁嫁入谢家,没到一个月就克死了自己相公。”
十四岁吗?赢哲风脸色阴骘,散发着迫人的寒气,眼前浮现出百草诗那“雨雾濛濛”的双眸,阅人无数的他,自诩还分得清女人和少女。手上的力道加深,他问:“所以,你的小叔子实际上是银枪蜡头?”
王氏感到了窒息,以及致命的恐惧,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玩完的时候,她获得了片刻的喘息。
“接着说。”
王氏委顿在地上,“回……回大人,百草诗不光克相公,还与人有染。她私藏了一个小白脸,后来还与他结为夫妻。这样的女子,怎么会是完璧之身?又怎么配大人对她如此上心?”
赢哲风轻笑,一个区区小白脸,怎么比得上堂堂锋王。
“有了相公不打紧,杀了便是。”
果然,只有取错的名字,没有叫错的外号。锋王疯起来,就不是人。
“至于你这个恶毒女人,一点也不可爱,”赢哲风拍了拍王氏的脸,无比嫌弃的模样,“也沉塘吧,也叫你尝尝因果报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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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到了一百只鸭崽子的百草诗,彻底放飞了自己。
她用头巾在额头上一扎,在湖里摘了片荷叶撑着,坐在湖岸放鸭子。
不光放,她嘴里还咬着根狗尾巴草,哼着歌,别提多悠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