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达南市的时候,天都已经黑了。
方明朗今天没上班,特地来接站,回到舅舅家的时候,舅妈已经做好了饭菜,张罗着两人快坐。
明珠来了舅妈家很多次,也没把自己当外人。
吃完饭后,江铎跟着方书怀一起去书房聊起了自己即将工作调动的事情。
明珠则拉着舅妈在客厅,把给她们买的礼物取了出来。
舅妈的礼物是一条金项链,这年代的金价不到二十块钱一克,虽然比起此时的工人工资也算是不便宜了,但对于明珠这不赚死工资的人来说,实在不算是什么。
她打算入京生活后,通过各种渠道多买些金条给孩子们存起来。
毕竟这种东西,谁会嫌多呢?
这款式是当下最流行的,舅妈很喜欢,当即就戴上了。
她看向方明朗问:“儿子,怎么样,好看吧。”
方明朗笑着点头:“好看。”
舅妈剜了方明朗一眼:“光说好看有什么用,你又不给买,所以呀,珠珠,我跟你说,养儿子没用,还是得养闺女。就是没有闺女,有个你这样的儿媳妇也行呀,你说你要是我的儿媳妇多好。”
方明朗尴尬的清了清嗓子:“妈,别胡说八道。”
明珠拍了拍侯晓晴的手:“舅妈,你放心,将来你肯定会有个更好更乖的儿媳的。”
她没继续这话题,而是掏出了舅舅和方明朗的礼物。